食安新聞
坊間賣「桃膠飲」觸法 台中衛生局:涉食安法至少罰6萬
2023-08-20 11:28 聯合報 / 記者陳秋雲 /報導
坊間網路販售的桃膠飲品,一旦遭人檢舉,恐怕被罰至少6萬元。 記者陳秋雲 / 攝影
不少賣家販售有「平民燕窩」稱號的桃膠,製作成飲品或甜湯。台中市一家餐廳製作「桃膠銀耳露」販售,遭人向衛生局檢舉。台中食安處表示,衛福部未將桃膠列為可食用中藥材,販售行為如違反食安法可裁處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
不少電商平台或店家推出「桃膠」相關產品,有人根據DM向衛生局檢舉,目前食安處調查中。賣家向民代投訴「到處都有人賣桃膠飲品」,接到訊息時還一頭霧水,「沒想到這樣也違法?」
中市食安處指出,衛福部針對桃膠函釋,中藥司未公告為「可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」,以藥品管理,不能供作食品原料使用,如供作食品販售,涉及違反食安法,可裁處6萬以上兩億元以下罰鍰。
桃膠是以中藥材管理,須領有中藥販賣業藥商執照才可販售,違規販售桃膠以違反藥事法裁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之罰鍰。
中醫師表示,桃膠有下石淋、破血效能,可幫助排便、促進新陳代謝,對女性更年期,或有口乾舌燥、潮熱等有幫助,但不適合腸胃消化不好的人、有出血症狀者、孕婦都不宜食用。
台中市衛生局表示,每年都有零星個案販賣桃膠飲品觸法,衛生局將加強宣導。民眾若不清楚相關規定,在上網拍賣食品前,可以洽詢或上衛福部網站了解。
衛生局指出,不少民眾都會買中藥材調養身體,部分藥材屬「食藥兩用」如枸杞;桃膠則列為中藥材,有藥師資格才能賣中藥材,否則違反藥事法;作為食品販售者則違反食安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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